小明,號稱朝霧流浪漢,也自稱"野貓師程工"(工程師被操到翻過來) 喜歡去日本自助旅行,這裡是紀錄著小明在日本到處遊玩的過程, 因為文筆不好, 所以只好用照片來幫忙說故事

月曆

2009 年 10 月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31

2009 年 10 月 09 日

筆記一下 遺產稅、繼承過戶的處理相關事情

Filed under: 其他 — 小明 @ 11:31:19

說在前面:
下面講的都是一般狀況下的處理狀況。如果你的情況比較複雜,建議您直接打電話去國稅局詢問,她們處理各式各樣的情況,經驗豐富,而且她們說得才準。

家人不幸過世之後,第一優先的就是處理後事,後事都處理完了(或者處理當中時抽空),
接下來就是稅務和遺產繼承相關問題。
下面只是自己經歷過的一些筆記,希望對各位有用(當然用不到是最好),當然如果你找了代書幫忙,就不用看下去啦,代書會幫你搞定(花錢買別人提供的服務)

在開始之前,要申請和準備的東西:

死亡證明書:禮儀公司應該都會建議至少申請10-15張,以防萬一不夠還要跑一趟再申請

診斷證明:同死亡證明,主要是申請保險用的(沒保險就不用了)

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如果要繼承物件的很多,就多準備一點吧。基本上一個機關一份,所以可以自己算

往生者的「除戶戶籍謄本」:數量同上
往生者如果有小孩,那就還需要申請「原始全戶 戶籍謄本」,上面會有這個人一共有多少小孩的資料。這樣講戶政事務所就知道了
因為有些機構會要這個證明有多少個繼承人(是的,真的很囉唆)
補充:如果往生者的小孩也過世,那這位過世者的戶籍謄本(除戶,以及原始全戶)也要,因為可能會有代位繼承。如果真的有代位繼承,那就相關人的證件也要申請…詳細請問國稅局,或你的代書

所有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土地、房屋的都要,有些金融機關也會要,所以數量看個人的情況。
這個記得要多申請,因為這個是要回戶籍地的申請的。如果戶籍地很遠,就多申請幾張備用吧。總比將來還要跑一趟的好

*請注意,據戶政機關說,謄本和印鑑證明上面都有申請日期。有些單位可能會要求最近3個月內申請的才可以,所以可以的話,全部申請一份最新的吧。反正都一定要跑一趟了…就一次搞定免得要一直跑

後事辦理後,記得跟禮儀公司拿「喪葬費用收據」,這個要申請勞保死亡給付用的

基本上,報稅過戶等可以請代書(註)幫忙,可是小明想要省錢,所以就自己跑,其實也沒多難,多打幾通電話問清楚就好
不然親自跑一趟國稅局問也可以(其實國稅局會寄一張通知書,上面就有說要準備哪些東西)
扣除準備時間,東西都沒少的話, 報稅、過戶等等花得時間大概是2-3個工作天就可以完畢(不用繳遺產稅的話,報稅會快很多)
小明都是一次請半天假,加上戶籍地跟居住地一樣。規劃好要怎樣跑之後,然後一口氣跑一堆地方。所以才很快。如果戶籍地跟居住地不一樣,那要加上往返戶籍地申請文件的時間。

(註):本來有人願意介紹代書給小明,不過那代書號稱國稅局公務員退休的人,態度超差勁,雖然小明一開始觀念錯誤,但是也不用嗆聲說:「那你自己去辦吧」。我哩勒,又不是不給你賺錢。既然這樣嗆聲,那小明就不給你賺了,公務人員退休又怎樣?態度這麼差勁,本來還想上PTT去幫他「打廣告」,不過那位介紹人知道上PTT的下場,不敢告訴我那位代書是誰XD

後來打電話去問某房屋仲介的代書(以前跟他有過業務來往),即使他們沒處理這種業務(他們專門處理房屋仲介過戶的),也很客氣的花了十幾分鐘告訴我要怎樣處理,觀念錯誤在哪裡。這位代書也建議我,自己跑不會很難,就是要花前面說得2-3個工作天到處跑各機關。所以小明最後就是自己跑,省下了好幾萬的代書費

下面就開始講一些心得吧

所得稅:
如果有結婚,或者有被人扶養。這個最簡單,隔年跟配偶一起申報。或者由扶養人申報就可以了
如果無配偶、無小孩、沒有被扶養,那就要在死亡三個月內申報
至於怎樣計算收入,可以打電話去問國稅局。小明家人主要收入是薪資(收入的99%都是薪資),所以先跟公司要個薪資證明
先拿這個當收入去計算,隔年五月再去國稅局申請全年度收入資料補申報就好( 自動補申報不用罰錢)

遺產稅:
要在死亡內六個月內申報。小明光是收集所有的資料就花了快一個月。不過如果東西少,只有銀行和房子的話,其實一天就可以收集全部了

基本上,順序是
1. 先去國稅局申請稅籍資料,上面會有所有的動產、不動產清單。
2.把所有銀行存摺都去補摺,然後印出死亡日期的那頁(加上封面),以死亡日期那天為準的存款餘額就是要報稅的
3.房屋的土地部份(或者土地),要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謄本,上面會有「土地公告地價」 ,這是報稅的依據
4.房屋的建物部份,要去稅捐處(地方稅)申請房屋稅籍資料,上面會有「房屋評定價值」,這也是報稅的依據
ps:基本上這些官方認定的價值跟市價有很大的差距,不過這幾年大概會慢慢調整吧….
5.上市上櫃股票:去開戶的證券公司申請股票餘額,然後去證交所網站查詢死亡當日(若為假日就是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把收盤價印出來,有些證券公司會直接提供過世當天的價格,那就更簡單了
6.有基金的話,要去申請基金淨值(也是死亡當日,假日就往前一個交易日)
7.未上市股票:打電話去那間公司,問清楚要準備哪些東西申請「股東證明」、「資產負債表」等報稅的依據。
(要用多少錢報稅,就可能要問國稅局了,小明家人買得是虧損連連的公司,所以就用10元面值報稅)
8.有車子的話,參考二手市場價格,訂出一個不要太誇張的價格就好,如果價值超過80萬,可以用”被繼承人日常生活使用的器具和用品”來抵扣80萬,詳細可以問國稅局

如果有拋棄繼承,記得要先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之後才可以報遺產稅喔。

申報的時候,去國稅局下載excel格式的遺產稅申報書,照範例填寫,就會自動算出要繳多少
可以扣除的是喪葬費用111萬(後來有改)和每位繼承人的扣除額,如果父母健在,每一位還可以扣除111萬(父母都建在就是222萬)
印出來之後(建議用雷射印表機印,不然噴墨沾水就….),連同上面準備的佐證資料,就可以拿去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他們會一一檢查有沒有遺漏的東西
儘量先用電話問清楚要準備的東西,以免白跑好幾趟。

不管是不是要繳遺產稅,都要申報,遺產稅報完了,就會拿到一張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拿到這張證明之後,才能去申請後面的所有繼承過戶喔。所以申報遺產稅是所有的根本。

接下來,準備「遺產分割協議書」和「繼承系統表」:
繼承系統表可以拿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那份(至少小明都是拿那份,說是國稅局的樣式,沒被拒絕過)

遺產分割協議書」:基本格式自由發揮。小明是去網路抓範例來改。這是後面要過戶的依據,(除了土地房子,要用地政事務所的格式喔)

要注意的重點是把所有需要過戶的都要寫在上面。例如房子、土地、車子、帳戶、基金、股票等等
網路上都可以找到範例。所以就不多說了。
另外,建議找公證人公證過(不知道多少錢就是了)。好幾個金融機構都說要公證。不過經過小明稍微發火之後,最後都改口說可以接受沒公證的版本
( 我拿的理由:連一些保守的公家機關都接受了,為何你們不接受?)
不過說真的,如果繼承人眾多複雜,還是去公證一下吧(小明家庭比較單純,不會有不認帳的情況)

接下來是過戶:

所需要的東西,請洽各機關查詢,他們都會願意告訴你要準備哪些東西。

汽車:
繼承人 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新領牌照書車主聯、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稅完(免)稅證明、行照、身份證、印章。如果車子超過10年要先驗車(監理所驗)

強制險(繼承人名字的喔)要超過30天以上。花費時間不用一小時(含驗車)

金融機構過戶
(每家機構大概一小時,不過我家這邊的郵局超快,10分鐘左右就完成了)
每一家要得東西不太一樣,基本上也就是: 所有繼承人 戶籍謄本,被繼承人(往生那位)的原始全戶謄本+除戶戶籍謄本、每個繼承人的印鑑證明、遺產分割協議書(有公證過)、繼承人身份證(所有人的)、印章、被繼承人(過世)的存摺、遺產稅完(免)稅證明。
如果繼承人數少,那就全部到場會比較簡單,如果派一個代表,那沒去的那幾個就要申請很多東西,例如印鑑證明就變成一定需要

股票:
股票比較特別,所以請洽開戶的證券公司吧,要準備的東西跟上面金融機構的一樣,差別是數量,好像是每一種股票都要一份,換句話說,如果有五種股票,就要準備五份(遺產稅完(免)稅證明只要一份啦,他們會影印)。有些只會拿一份正本,其他當場影印。所以建議先去問開戶的那間卷商。基本上這個要等3-5個工作天才能真正過戶
注意,如果真的有股票,那和買賣股票一起的那個銀行帳戶,就要等到股票都過戶完才能去辦理繼承。不然無法辦理繼承。(簡單講究是先處理股票繼承過戶後,才能去處理那個買賣股票用的銀行帳戶)

基金投資等:這個跟金融機構異樣,差別是要不要結清贖回,詳情也請詢問購買的銀行囉
不過,想到這小明就有氣,家人購買的某第N銀行,沒處理過這種事情,所以處理的特別慢。其實,沒處理過小明可以體諒,但是花了1.5小時就有點誇張。就把我和小明的媽媽晾在那邊1.5小時,後台的主管也不管,非得讓小明在銀行大廳內大小聲當奧客之後,才趕快過來處理。最後度爛到打電話去總行申訴,小明的要求也不多,只要他們主管打電話過來道歉就好(後來有少蓋了幾個印章,不敢再要我們跑一趟,乖乖的到府服務)
PS: 結果這家第N銀行隔了5年還是一樣,辦理一個銀行戶頭繼承,先排了半小時,然後處理了一個小時才勉強搞定,因為…這家分行又再度發生人員調派問題,明明一堆人等著辦事,結果只有兩人在服務。先是派了一個連用電腦權限都沒有的菜鳥來處理(先核對文件,還對錯!都給了還說沒給)。核對好了之後,唯一有經驗的老鳥在服務號碼牌比小明後面的人,又把小明晾在那邊癡癡的等…只好又再度當一次澳洲來的客人去客訴了…
所以,建議如果你要處理第N銀行的帳戶的話,安排比較長的時間吧,不然你一進去至少1-2小時出不來的…

上面三個(金融機構、股票、基金),記得繼承人最好要到場。就是協議書內,要繼承的那個人。如果是多人,最好都到場,不然會比較麻煩。(要多填一些東西)

申請勞保給付:
小明是都丟給家人生前的公司去申請,當然要自己申請也可以。準備的東西其實也就跟金融機構很像。就是戶籍謄本、身份證影本、喪葬費用證明、繼承人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有帳號、戶名的)影本、印章。申請書可以去勞保局領之後填寫。大概一個月會匯到指定戶頭

房屋土地過戶:(建議最後辦理),花費時間約1小時
1. 辦理之前要先去稅捐處(地方稅)查詢有沒有欠稅,他們會蓋章證明以繳稅(或者無欠稅),才能去申請過戶
2. 去郵局買印花稅,買得數量是要繼承的「土地+建物」全部加起來的公告價格的千分之一
(例如:如果土地公告價格100萬,房屋公告價格50萬,加起來是150萬,就要買1500元的印花稅)

房屋土地過戶要準備的東西可以打電話問地政事務所,基本上就是「土地、建物權狀正本、繼承人印鑑證明、繼承系統表和遺產分割協議書(這兩個去地政事務所請他們教,他們只接受他們自己的格式)、繼承人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印章、身份證」等…當然還有最重要的「遺產稅完(免)稅證明」囉。
因為地政事務所會把遺產稅完稅證明收去(最後還是會還),所以建議土地、房屋過戶放在最後面。以免被收走其他的就不能辦了。
然後大概四個工作天候就可以去領新的土地、建物權狀啦
拿到新的權狀,再去稅捐處辦理納稅義務人變更,以及最重要的,住宅的話,要辦理自用住宅登記,不然地價稅會暴漲5倍。

如果有貸款,看要不要把貸款給還清,不還也記得去銀行辦理更改貸款人。

最後,大概講一下處理保險理賠的過程

家人保了三家保險公司(其實是四家,不過其中一家在過世前就已經乾脆的理賠完畢的醫療類保險)
要準備的東西,打電話去問比較快,不過要小心客服亂說,所以一定要確定再確定。最好請他們書面寄給你

國內S人壽:
因為都是陳年保單(超過十年),所以理賠方面就很乾脆,交給負責我家的業務員去處理就好了,大概七個工作天就拿到了理賠。

國內F人壽:
這是信用卡的保單,客服一問三不知,最後還是我親自殺去台北市敦化北路的服務處問清楚
雖然說也要調查,不過也在申請後的兩個星期左右就把所有理賠金匯到戶頭內了

外商C人壽:也是信用卡的保單
這家號稱外商公司的保險公司,是唯一一家要要「印鑑證明」的,
家人保的這四家保險公司,也只有這一家要「印鑑證明」,其他人都是簽名就好(勞保也只要簽名加上蓋章)
我以為到了現在,尤其是外商,都是認簽名,沒想到居然也有外商居然要印鑑證明這種東西。
客服電話的人員回答電話態度以及每次說法都不同,客服的水準有待加強(所以這一家的資料準備了一週才搞定)
幾天內就把壽險的部份理賠完畢,但是醫療類就只能等待他們花了一個多月的「調查」
然後在遞件後的一個半月,終於拿到了理賠

最後,希望各位還是要保重自己的身體,沒有健康的身體,賺再多的錢也沒用。尤其是把賺來的錢都貢獻給醫院,這是最不值的花錢方式。

要補充的是,有些數字(例如:扣除額)最近幾年有變化,所以請依照國稅局最新規定辦理,國稅局網站,或打電話去問。大家不要吝嗇那些電話費,用力打去請教就對了。

正事說完,說一些抱怨(和報稅,繼承無關的)吧

華人(台灣?)處理喪事,其實毛(規矩)很多,不同宗教,不同地方的習俗不一樣。甚至同一個宗教自己不同派別就可能有不同作法。這就算了,還可能會互相牴觸,或者說其他人都不對,我(這個派別)才對等等

這種事情沒有對錯,在世的人(或者往生者生前的遺願)能接受就好。
要小心的是,可能會用這些細索的小”規矩”要你多花錢,而且可能是放長線釣大魚的方式,等發覺時已經頭洗一半了。
頭要不要繼續洗,就看個人的考量吧。如果拿貨比三家方式,說另外一間的說法來問,通常都會得到上面說過的:「我說得才對,他們是亂來」的回應。甚至語帶威脅說不做也可以,你去找他們,但之後你們出事不要怪我之類。然後家裡長輩可能就因此怕了。
也有可能都做好,功德圓滿了,卻說啥還要超度啦,法會啦等等讓往生者更好(當然要收費的,且從數字不定,還說越多越好等等)
這種事,信的信,不信的就不信。所以,也只能說,沒有答案。只能祝各位選到(或者家人指定)是正派經營的。
不然花錢事小,搞得心情不好,影響在世的人才是大問題

這些都算是處理這些事,會聽到的八卦(?)吧,信不信,以及怎麼做,就看個人啦。

超不負責的抱怨感想

• • •

32 Comments

  1. 真是夠複雜……謝謝!

    留言 by dasha — 2009 年 10 月 16 日 @ 06:54:58
  2. 您好~

    最近我也是在處理遺產稅的事情~我們也是跟您一樣很簡單所以自己報稅就好~
    可是~有個問題想請教您一下~

    動產(車子)的部份~是要填寫在遺產稅申請書的哪個欄位呢?

    留言 by isis — 2009 年 10 月 22 日 @ 10:52:06
  3. 看你的車子剩下的殘值,我的狀況是因為殘值因為很少(10年老國產車了)
    所以我是寫在「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中的「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好像在excel的第六頁)

    如果車子的價值高過80萬,就放「其他動產及有財產價值的權利」(在第四頁)
    或者就算加進去也不用繳稅,也可以放這邊啦,基本上就是找個「動產」的欄位填寫

    留言 by 小明 — 2009 年 10 月 23 日 @ 13:07:32
  4. 好詳盡的解說…

    其實我家今年初也有人過世,
    看完文章後,想起我家在辦這些相關後事的時候好像沒有報遺產稅;
    不過因為家裡窮沒有什麼錢,房子也還在另一個家人的名下,
    所以不報應該也沒有什麼關係吧!

    留言 by scarfman — 2009 年 10 月 25 日 @ 01:10:26
  5. 您好:
    最近父親過世,也要辦理後續的一些遺產的問題
    經由google搜尋到此,想請問您一個問題
    被繼承人(過世)的存摺如果找不到
    有什麼建議的處理方式嗎?

    另外也有人說趕快找到去把存款轉一轉,就不用申報此條
    請問這樣的作法是可以的嗎

    謝謝

    留言 by threepoints — 2010 年 06 月 21 日 @ 10:01:54
  6. 你好。首先請節哀,我理解家人過世的痛苦。

    存摺找不到,但是確定有在這家金融機構有存款的話,應該是法定繼承人去該機構申請「存款餘額證明」,需要的資料請洽該機構。要準備的東西應該差不多就那些。詳細還是打電話去問最準。

    又,存款轉一轉不申報,最後還是會被追到的,因為金融機構的最難躲,國稅局都有資料,一比對就知道有多少錢。如果有影響到遺產稅的稅額,被查到不但要補繳還要罰錢勒

    留言 by 小明 — 2010 年 06 月 21 日 @ 10:55:53
  7. 您好:
    申請的文件差不多了,有一點想請問您
    在土地部分,土地謄本上有
    1. 土地標示部:有面積和公告土地現值
    2. 土地所有權部:有當期申報地價、前期申報地價、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

    請問我要算土地部分的金額要怎麼算
    謝謝

    留言 by threepoints — 2010 年 07 月 18 日 @ 09:53:24
  8. 你這個好像複雜很多,建議你打個電話去問一下國稅局吧。相信他們會樂意替你解答。
    或者在國稅局網站上有業務信箱可以寫信問。但是我記得都會轉移到你居住地的國稅局去回答。所以還是打電話比較快囉

    留言 by 小明 — 2010 年 07 月 18 日 @ 14:31:58
  9. 你好~哥哥最近過世需要處理依些遺產
    首先哥哥沒結婚所以繼承就是父母
    為了要增加扣除額妹妹也可以繼承嗎?
    還有就是之前有申報但忘了申報車子
    那只要補齊繼承車子的資料就可以嗎??

    留言 by ccc — 2011 年 04 月 14 日 @ 00:13:24
  10. 首先,如果你哥哥沒有小孩,那照民法第一順位就是父母,除非父母拋棄繼承,否則妹妹是無法放在繼承順位的。

    車子忘了申報,請去國稅局補申報吧…

    留言 by 小明 — 2011 年 05 月 01 日 @ 19:25:18
  11. 請問不知道有存那幾家金融機構,可以到那查,因為去世的太突然了

    留言 by 傑克 — 2011 年 12 月 27 日 @ 16:26:09
  12. 可以去國稅局查,基本上銀行應該都會回報國稅局

    留言 by 小明 — 2011 年 12 月 29 日 @ 22:01:46
  13. 你好~哥哥最近過世,有土地跟房子要過戶,母親是第一順位但她全部不繼承,請問此時的我應該先申請那件事,是遺產稅或所得稅的資料先著手,謝謝

    留言 by 妹 — 2012 年 03 月 16 日 @ 13:46:57
  14. 如果令兄沒有妻小,那父母是第一順位,父母不繼承要給你的話,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後才能給你。而你和你的其他兄弟姊妹都是共同順位(除非其他人也辦理拋棄)

    至於其他的都可以先處理,差別最後這些東西(房屋土地)要過戶給誰而已
    另一種方式是父母先繼承後在贈與給你,不過這樣要辦兩次手續,也會被扣兩次過戶費,也可能有贈與稅問題…

    就看你自己的方便

    留言 by 小明 — 2012 年 03 月 18 日 @ 11:05:03
  15. 感謝您的幫助

    留言 by 妹 — 2012 年 03 月 18 日 @ 15:28:46
  16. 父親去逝三年,因遺產繼承問題故今未辨,請問日後還是沒辨,多久會有繼承上的問題?

    留言 by alin — 2012 年 04 月 11 日 @ 23:01:39
  17.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可能要請您去問相關律師或者國稅局吧

    留言 by 小明 — 2012 年 04 月 15 日 @ 19:38:15
  18. 請問貸款更改貸款人要在繼承後還是繼承前去辦理?

    留言 by 小琪 — 2012 年 12 月 18 日 @ 08:47:18
  19. 繼承後吧? 詳細你可以問一下銀行
    基本上還沒改以前,貸款只要有繼續繳,基本上銀行應該不會太刁難..

    留言 by 小明 — 2012 年 12 月 23 日 @ 10:21:22
  20. 弟弟死亡南部有土地建地 ,他老婆要登記給媽媽該如何辦理. 還有我及哥哥的有土地建地也要一起過戶給媽媽,因為我有欠卡債,而哥哥人在關所以要把三人持有的土地建地一併過戶到媽媽的名下,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教我,還有哥哥人在關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是要在北部辨還是去南部,有沒有限定人住生後多久一定要辨好呢?

    留言 by 胡姐 — 2013 年 11 月 26 日 @ 10:48:46
  21. 弟弟部份,如果他有小孩,照法律規定小孩的優先權比父母高,除非小孩辦理拋棄繼承,如果沒有小孩,才是由父母(老婆和父母共同分)

    你和你哥哥的部份,應該算贈與吧?我也不太清楚這一部份,建議你找個代書處理吧
    基本上辦理要在戶籍地(還是土地所在地正事物所?這代書應該也知道)

    遺產的話,沒記錯往生日起算六個月內要辦好…

    留言 by 小明 — 2013 年 12 月 07 日 @ 23:17:43
  22. 您好,網路上看到您這篇寫得很詳盡。有兩個小地方您可以更正一下:遺產稅是以「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價值」計算。

    留言 by 宇 — 2013 年 12 月 07 日 @ 01:08:32
  23. 因父親剛過事
    父親有兩段婚姻第二段沒結婚
    所以我應該準被什麼資料
    因父親有欠稅問題一樣可過戶嗎

    留言 by Bella — 2014 年 07 月 30 日 @ 13:48:59
  24. 對不起,你這問題我無法回答,建議您找律師或者代書幫忙處理
    不過基本上,要繼承的話,會連同債務一起繼承的…

    留言 by 小明 — 2014 年 08 月 03 日 @ 10:53:40
  25. 您好請問:奶奶最近剛過世,名下有一間房子,要過戶給自己的長孫(沒有寫遺囑)奶奶有三個小孩,爸爸,叔叔,姑姑請問這樣奶奶的三個小孩是該辦理拋棄繼承還是分割遺產才能順利讓哥哥繼承?

    留言 by Jamie — 2015 年 04 月 21 日 @ 02:51:15
  26. 如果只要給長孫,我想到的是: 叔叔,姑姑拋棄繼承給,由長孫的父親(令尊?) 繼承那間房子。然後再贈與給長孫
    強烈建議你問代書,或者去國稅局遺產相關部門洽詢會更好。這種狀況我相信他們(國稅局,或者代書)遇過很多,應該可以給你解答

    留言 by 小明 — 2015 年 04 月 21 日 @ 09:45:41
  27. 叔叔過世沒結婚沒小孩!繼承是阿媽(阿媽心很軟)!但我家我爸是老大加上跟我媽離婚了!但我媽回來爭土地要給我妹是合理的嗎?我還有一個姑姑!但我爸怕會喝酒一直跟家裡拿錢!如果被我爸分到!那
    全家日子就不好過了!請問這個狀況該如何處理?

    留言 by 小小 — 2015 年 05 月 17 日 @ 18:50:21
  28. 你好,你這案例我會建議你找律師談談吧….律師才可以告訴你在法律範圍內保障你們的權益

    留言 by 小明 — 2015 年 05 月 18 日 @ 13:16:30
  29. 因為覺得版主您寫的東西比較簡單易懂,所以想請教您一些相關的問題:
    現家母過世,留有一間房子跟一些存款(活存&定存),
    想說由哥哥繼承房子,其他的存款由家父繼承,而其他的子女則不繼承任何東西。
    請問這種情況下,其他子女還是要先做拋棄繼承嗎? 還是可以用遺產分割協議書就好?
    感謝您~~

    留言 by 蝶兒 — 2016 年 05 月 30 日 @ 15:38:03
  30. 如果你的家庭成員都有共識,未來也不會翻臉不認的話,是可以不用這麼正式的辦理拋棄繼承
    我家狀況是有共識,所以就只有用遺產分割協議書這樣
    (要正式一點,避免有人不認帳,就把這協議書拿去公證人那邊公證,公證辦法請洽各公證人)

    留言 by 小明 — 2016 年 06 月 04 日 @ 21:32:19
  31. 您好,請問關於繼承方面,因為父親有讓公司借名登記為股東,,股份也納入遺產,,借名登記的部分也要繼承嗎?謝謝

    留言 by angela — 2016 年 06 月 16 日 @ 23:47:47
  32. 我記得掛誰名子就算誰的(所以我很討厭掛名就是這樣)
    建議您向國稅局詢問,他們說的才是最準的

    留言 by 小明 — 2016 年 06 月 18 日 @ 19:24:46

Comments RSSTrackBack URI

Sorry, the comment form is closed at this time.

Powered by WordPress |•| Stationary by priss